【既邪惡又美麗的液體】




江湖多風波,舟楫恐失墜。
──杜甫〈夢李白〉



隨著咽喉流下,部分經由胃部微血管滲入身軀,絕大多數則由小腸壁吸收至全身。心臟推動著整體傳導工程,直竄上腦部;而肝臟以每小時0.5盎司(約14.78毫升)的速度將其氧化──轉化為水,碳水化合物與能量。

當血液中乙醇濃度在0.05-0.1%  人開始朦朧、暢快地微醉;而達到0.3%  人就會口齒不清,步態蹣跚,這就是我們常說的酒醉了;如果達到了0.7%,人就會死亡。對於乙醇的承受力,人與人的差異很大。這是由於胃腸吸收能力和肝臟的代謝處理能力不同所致。


 酒精本身對中樞神經系統,呼吸中樞、心臟、肝臟功能等都有抑制和毒害作用。它首先作用於腦幹網狀體。平時,上行性網狀抑制系統對大腦皮質起著抑制,由於網狀體受到灑精的麻痺,致使大腦皮質的機能亢進,人就顯得活躍,愛嘮叨,甚至由於興奮而變得暴躁和蠻橫,不能控制自己的語言和行動,這就是平常說的出現醉意。當腦中酒精濃度增加到一定量時,大腦皮層就產生睡覺的意識。最後發生麻木性昏迷,整個過程可分為:興奮期、共濟失調期、昏睡期。如每百升血液中酒精濃度超過600mg,可能導致死亡。
──百度百科

現在,醫學幫助我們取得了一套強而有力的說明──醉酒又稱「急性酒精中毒」(acute alcoholic intoxication)。然而,縱使我們擁有隨時可以信手拈來的一堆真理般的科學知識,卻無法幫助我們前往理解另一個更加簡單的問題──既然飲酒百害而無一利(除了可以當作藥物使用以外,濫用會造成身體傷害,還有可能使人神智受損而做出危險舉動。)那群嗜酒同胞們為什麼依舊執意要這樣做?


「縱慾」是它最直白的罪名。但是這項惡名昭彰的古老行為是否還存在著其它較為有趣的面孔?對此疑惑,直覺告訴我不能直接從許多人公認的「有害物質」或是「壞毛病」的範圍開始尋找。在衛道人士那裡,它可能早已被當成前科累累的罪犯而遭到收押,人們甚至已經沒收了它的辯駁權力。那麼,該何從開始?假如允許的話,首先,我想要放任個人經驗魯莽地將其註解為一種「既邪惡又美麗的液體」。

相對於我們一開頭所提到的醫學知識所揭示的,喝酒對人類而言是否尚有其它較為正面的意義?我們知道至少在九千年前的新石器時代已有釀酒文化,久遠的智慧已經知道發酵的穀類、果汁或蜂蜜等都可以用來釀造酒精。希臘神話中的酒神戴奧尼索斯(Dionysus,羅馬人稱祂為Bacchus)是掌管農業與戲劇的神祇;在色雷斯人的文化裡,祂則是象徵新生的神。



──卡拉瓦喬﹝Caravaggio﹞《酒神巴克斯》﹝Bacchus,1595﹞

在古代酒神的慶典上,為了祈求五穀豐收,祭司會當場進行一項將新鮮葡萄碾碎後壓入釀酒桶中的宗教儀式。此時,酒被當作是一項媒介,代表著能量的轉換與生命的重生──將新鮮的葡萄置入碾碎與發酵的過程當中,從而使其轉移成另一種讓人飲下後可以帶來放鬆與歡愉的形式,並且將其回饋給酒神。人們藉此儀式來招喚自然界循環不已、源源不絕的生命力。

顯而易見的,比較起醫學報告裡的描述,酒在這裡帶有較為正向的社會功能與意義;這段古代宗教儀式與現代醫學知識向我們展現的意象顯然相去甚遠──前者著重在歡慶豐收與回饋自然,後者則是自我傷害與脫序行為。


然而,即使是兩種說法直接相加在一起交互補充說明也不足以契合我們稍早所提到的另外一種發展於個人經驗上的註解──「既邪惡又美麗的液體」 

為了能更貼近於這種「既邪惡又美麗的液體」,看來是非得要描述一下個人經驗了──


目前為止喝過的三種酒:

第一種:

十六、七歲時,某一次與高中同學相邀到家裡偷喝光了爸爸擺在櫃子裡的威士忌,這成了喝下的頭一種酒。至今我相信當時的動機是基於好奇與冒險的心態,試著去觸犯一些大人們明令禁止的範圍──喝酒在當下意味著行為的解放──把又苦又澀的酒倒入喉嚨就像是掙脫幼稚束縛的儀式。在那一刻我們互相扮演起對方的見證人,但是後來我們都知道這種酒的意義只相當於其它許多精采冒險故事的其中一項。


幸好多少記得當時杯中這種溢滿了單純而猛烈的豪壯。隨著年齡增長與社會化,很難再喝到這種酒了。

第二種:


這是前一種酒的變種。上大學之後,與三五好友至少會一個月裡聚一起喝一兩攤。眾弟總是胡亂分食著一瓶伏特加、一瓶威士忌、一瓶高粱、清酒或紅酒再加上幾支啤酒,隨口胡說身邊的瑣碎小事或是激辯一些天亮後馬上忘光了的無聊內容,直到通通醉倒在地上。當時自詡對於酒精掌控能力已經駕輕就熟;喝酒除了代表行為得到解放,同時也是對外宣示某種掌握成人世界的能力。


這是身為學生階級時較能喝出的──以未來式的姿態把酒吞下,桌上任何一只瓶都相當於日岀雲海的爽朗。

第三種:

應徵到電子工廠的大夜班之後,作息規律的十二小時機械性生產結束於每天早上八點。為了讓身體能夠更深切感受到自主權,工人們時常利用一種讓自己醉茫茫的方式向生活抗議遭到剝奪。因此同事們習慣一下工就聚集在早餐店或是公園長板凳上豪飲一番,一邊大口吞下、一邊大口吐出叨叨不休抱怨來。這是讓機器人能夠憶起自己曾經是動物的片刻,我們希望醒來後發現一切都只是夢罷了。


在這裡,酒被當成同病相憐的暗號。常常躺在公園裡的醉漢們都能嚐出這種酒飄著一無可奈何並且散發著一來自廠房金屬味。

即使還有很多種類的酒沒嚐過或是最好別嚐過:像是商人談生意時喝的白蘭地、富豪在餐廳開的高級紅酒、夜店裡瘋狂而迷幻的水果酒、甚至小說中乞丐腰間繫的葫蘆酒或是《水滸傳》山寨裡大碗豪飲的慶功酒等等但是,單單憑著三種酒的資歷已經可以幫助我大膽地表明──相同的事情總會因為情況不同而改變意義──同一瓶酒在相異的生活背景底下開起來也是天差地遠的。

「酒、就也。所以就人性之善惡也,從水酉,以酉目為之,酉說聲,一曰造也。」
──許慎《說文解字》

我在此地狂妄地用自己的方式重講一遍酒進入人體的流程:首先,即使是治標不治本,「既邪惡又美麗的液體」依然舒緩了某種欲望;這慾望不只來自遺傳基因的命定或是飲酒成癮的習慣,還來自於更深一層的因素──一層人與現實的關係。

酒酣耳熱之際總是可以使人暫時稍稍脫離當下的現實感,但是效果並非讓人得以遁入另一個世界潛逃而去(至少在我身上還沒發生過飲酒過量而產生幻覺的例子),地心引力令搖搖欲墜的醉漢牢牢釘在地面。儘管已跌趴在地上,靈魂還不至於飄然飛升。


在醉酒情況尚不嚴重的時候,也許會造成無法集中精神、反應遲緩甚至情緒驟變的窘態,但除此之外亦可能同時讓人體驗到某種奇異昇華境界:


隨著酒意揮發的節奏,身體的權力如同熱氣球一般膨脹起來。乘著熱汽球往上升,似乎眼下所見的世界已是自己身軀的一部分;而地上的事物愈見渺小卻越顯清晰。彼時刻,自己與自己在不知名的空間中合而為一──我即是我──這是身為平凡人在無比清醒的殘酷現實中所渴望的掌控能力。

「對酒當歌, 人生幾何? 譬如朝露, 去日苦多。」
──曹操〈短歌行〉


邪惡又美麗的液體」這個即興的註解對我而言還是帶有幾刀刻劃效力的──邪惡相對於正義;美麗相對於醜陋。而世界上有沒有剛剛好屬性是正義又醜陋的另一樣相反的東西呢?資本主義反恐戰爭媒體正義立《遊民法》都市更新計畫或是官僚本位主義算得上是一個例子嗎?我想,酒精的確可能會產生社會問題,但它已經承擔不下更多的罪名了。即使取消這一樣東西,太平盛世並不會隨著它的遠去而降臨;人生也非因此而更容易尋到一個想要的解答。簡化過頭的正邪對立邏輯最後實則只剩下善者與擔罪者。反過來說,也許服用「邪惡又美麗的液體」確實是個無法解決任何問題的懦弱舉動;但是,假如能用戲法讓這件東西就此滅絕以求消弭一宗不屬於它的罪孽,又何嘗不是另一個治標不治本的作法?

第三種酒,讓我想起學生時代在畫冊裡翻到的一種酒,這種酒被十九世紀的工人階級廣泛的飲用。當時政府認為這是造成許多社會勞工問題的元兇,隨即以毒品的名義將其禁用(目前為止尚無證據證明它是毒品)。台灣近年已經開放了這種酒──苦艾酒


──畢卡索《喝苦艾酒的人》(Portrait of Angel Fernandez de Soto,1903)

諷刺的是,這幅傑出的畫作至今仍舊只向世人反覆驗明了另一種「真相」



醒的人常比醉的人更惡劣。